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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代理记账告诉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详细区别与申请910
发表时间:2016-06-15 11:55来源:创业讲武堂
最近有很多创业者在后台咨询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了。到底两种纳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如何申请和办理的,估计大多数人知道的也是一知半解的,今天小编将着重同大家分享相关知识,解除大家的困惑。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含义 1.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2.1工业企业 ①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 ②年应税销售额虽未超过1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 ③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新办工业企业。 2.2商贸企业 ①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②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③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④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⑤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⑥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⑦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 2.3从事小型水电经销的企业。 2.4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总分支机构,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关系 不管商业什么类型公司,公司注册完成后,都首先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纯粹的服务型公司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贸易型公司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发票种类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普通销售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贸易型公司税率为4%,工业企业为6%。 一般纳税人公司:0税率、13%税率、17%税率(备注: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3.缴税计算方式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按**额的4%计算应交税额。 一般纳税人:需抵扣(进项抵销项)后再乘以税率而得出应交税额。 4.申请认定条件不一样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另外申请,公司注册好后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需要申请的,需提供办公场地证明、购销合同等。 5.对于销售额的要求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贸易型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一般纳税人:贸易型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贸易型企业原为小规模纳税人,若年销售额超过180万,必须转成一般纳税人。 6..税收管理规定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补充: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者自购房产证书)复印件 4.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或者盐业批发业务证明 5.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定通知书及确认统一核算的证明 6.基本帐户卡复印件 7.法人及股东(股东为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相片一张) 8.会计、票管员、出纳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及相片一张 9.近期财务报表 10.公司章程复印件 11.正规的购货合同 12.销货合同复印件 13.财务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深圳市一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免费咨询: 400 888 2048 联系电话: 139 2374 7987 0755-2328 7347 投诉电话: 139 2528 7547 邮 箱:3091587208@qq.com 网 址:www.yfcsgw.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智荟大厦182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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